五十年代“國內包裹詳情單”上的文字說明
發(fā)布:2011-11-1 12:42:37 來源:哈爾濱百姓網-收集整理 瀏覽次 編輯:佚名
“函”、“包”、“匯”、“發(fā)”為郵政傳統(tǒng)業(yè)務,是郵政史研究的課題,集郵者對“函”、“匯”一般較為重視,近年來不斷出現這方面的郵集和郵文,可至今仍未見到介紹包件業(yè)務的郵集和郵文。既然“函”、“包”、“匯”同為郵政主業(yè),當然不應忽視。
近期收集到一批50年代的“國內包裹詳情單”(下稱包單),仔細翻閱,對照包單后面的文字說明,深深地感覺到“包件”作為郵政的主業(yè)是當之無愧的,既服務于生產建設,又服務于人民生活。通過這些文字說明,既可說明包件業(yè)務的發(fā)展又能說明隨著時代的變化,包件業(yè)務的不斷改進。透過包單后面的文字說明,您能夠親切地感到一年四季忙碌碌的郵政職工是怎樣細心、耐心、認真負責地為人民服務。
1953.1.7包單后面無任何文字說明。
1、1952.6.5包單只有簡單文字說明。
2、1953.8.19包單印了“寄件人注意”,詳細介紹了包件業(yè)務。
3、1953.10.20宣傳了包件業(yè)務,最早介紹集郵業(yè)務。值得注意的是原來開展“尋找親友,打聽事情……”被劃掉
4、1953.11又恢復了“尋找親友,打聽事情……”
5、1954.6.5進一步證明恢復了“尋找親友,打聽事情……”
6、1955.5.31“請寄件人注意”第一次增加“…一律不得夾寄鈔票”○7<BR> 1956.6.15增加“郵件封面的正確寫法”,既方便用戶,又方便投遞。
8、1957.5.5簡化了“郵件封面的正確寫法”。
9、1958.9.28簡化了“寄件人注意”。
10、1959.3.18“請寄件人注意”事項,不僅對包件業(yè)務作了詳細介紹,并宣傳了其他主業(yè)。
11、1956.5.1增加了“填單注意”事項,特別增加“寄件人聲明意見”6項,供寄件人選擇。1956年包件開始貼郵票,剪去一半以示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