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郵圈里的“郵托兒”
第一種“郵托兒”純粹是郵騙子的搭檔,在郵騙子行騙時營造氣氛,引誘集郵者購買假郵,他們人數(shù)極少,而且很明顯已屬于共同犯罪了。
另一種則僅僅是票品買賣的中間人,或偶爾有些票品批發(fā)、轉讓生意,利用自己靈通的信息賺些差額而已,這一類“郵托兒”情況各異,且數(shù)量較多。這類“郵托兒”有六個鮮明特征:其一,本身不是郵商,郵品的買賣只是偶然行為,或許只是起個中介作用;其二,自己沒有經(jīng)營店鋪。他們利用幾個時機,依靠來回奔波,賺取薄利,充其量只能算作“皮包一族”;其三,個人具備豐富的郵識。不僅對郵票史十分清楚,而且具備編組郵集的技巧;其四,屬于“消息靈通人士”。對于郵票、郵品發(fā)行的公開信息和內部信息了解及時;其五,個人在圈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他們往往是資深的集郵者,認識的郵友相當多;其六,他們往往與某些郵商關系不一般。兩者之間有的有著明確的約定。這些“郵托兒”都有如下一些表現(xiàn):
例一,有人利用在集郵培訓班講授集郵知識的機會,或者是在集郵者的聚會沙龍上,有意識地推薦本地某一郵商的票品種類、品質、價格等,起到了一種郵商代言作用。在“郵托兒”的影響之下,促銷的效果非常明顯。郵商自然會給“郵托兒”以一定回報。
例二,諸如在國家賀年(有獎)明信片等郵品統(tǒng)一標價正式發(fā)行后,有人馬上打聽出與一級批發(fā)價的差價,于是就在郵友中廣泛放風、聯(lián)絡,稱自己能買到幾折的同類郵品,達到一定數(shù)量后,便自行前往上海等大型郵市的一級批發(fā)商批來郵品,然后分散售出。當然,這樣做除了便于自己外出選購自己所需的品種外,還能從中得到一定利潤。至于接受這種代售方式的集郵者,買到的是低于集郵公司公開牌價的郵品,甚至比本地郵商零售價還稍許低一點的郵品,自然十分滿意。
例三,有人給正在編組郵集的集郵者推薦或主動出借自己收藏的比較珍罕的郵品,使對方的郵集增色不少,當這部郵集在一些郵展上獲獎后,集郵者自然興趣大增,難以割舍,此時就可能達成轉讓這些珍罕郵品的生意。由于這些珍罕郵品沒有統(tǒng)一牌價,沒有可比性,完全是按需而定,因此,這里面的利潤也較大。
筆者認為,這一類“郵托兒”正是充分利用了人們的隨眾心理、崇拜心理、怕麻煩心理、求低價心理以及榮譽心理等,而做出了有意誘導。因而活動范圍很廣,促銷意圖隱蔽,促銷效果很好,他們的作用與影響不可低估。但他們一般還是講究信用,并不貪婪,而且他們本身就是鐵桿集郵迷,他們的得益往往還是用于集郵。